根據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33次常務會議精神及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現狀,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城管協管員。具體方法如下:
一、 招聘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歷史清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影響社會治安等不良經歷,自愿從事城管執法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 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3、 適合男性、身體健康,身高170CM以上;女性,文秘專業或有公文寫作特長也可報名,具有太倉市戶籍(限太倉市浮橋鎮范圍,包括老閘、九曲、時思、瀏家港和牌樓),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
4、 退伍軍人,黨員優先。
5、 有汽車和摩托車駕駛經驗的優先。
二、 招聘程序、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考核等方法進行(筆試占30﹪,面試占40﹪,體能測試占30﹪)。
(一) 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12月15日――12月16 日(2天)
報名地點:港區人力資源市場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人員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須提供資料:(1)本人身份證;(2)畢業證書及戶口復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張(1寸);(4)有駕駛證的需提供復印件。
(二) 筆試
時間:2010年12月中旬,具體另行通知
內容:時政知識和常用法律
領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體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及體能測試。
(四) 體檢
按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總分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從高分到低分逐個替補。
(五) 錄用方法
按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總成績(并體檢合格)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政審,政審合格后發給錄用通知書。錄用人員與浮橋鎮建管所簽訂勞動合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
(六)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待遇參照太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協管員和浮橋鎮城管協管員相關標準執行。
太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港區中隊
201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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